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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启用投标担保电子保函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
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要求,深圳市将推动电子保函在建设工程交易领域的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6月2日起,启动投标担保电子保函业务。
二、投标人可根据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情况,自愿选择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和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流程变化如下:
电子保函启用前:线下申请银行保函-->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及缴费-->银行出函-->邮寄或者线下收取保函-->保函文
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一起提交-->结束。
电子保函启用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主页(http://zjj.sz.gov.cn/jsjy/)招标公告-->线上申请电子保函-->在线确认及支付-->线上出函及查收-->招标人在资审环节查验电子保函-->结束。
三、电子保函业务请咨询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日
来源: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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