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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无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11-04 11:30:00 |
开标时间 | 2022-11-04 11: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100000221655000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罗工、梁工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无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2-10-15 01:01:5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11-04 11: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10-15 00:00:00 |
公告标题 | 集富路(龙港路-飞粤大道)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10-15 0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91440101MA9Y7HPJ3A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0100088216243C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现场获取或在线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1000002216550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1000002216550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2-10-15 05:46:40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0100088216243C-20221015-000147-9 | | | 平台编码 | SYGNGZ |
公告源URL | http://www.gzggzy.cn/jyywjsgcszgczbgg/905899.jhtml |
公告内容 |
集富路(龙港路-飞粤大道)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集富路(龙港路-飞粤大道)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655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5日 0时0分~2022年11月4日 11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19.1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含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市政道路专业(含道路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投标人委派的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③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④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专业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家设计资质单位、1家勘察资质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含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市政道路专业(含道路相关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2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 11时30分 - 2022年11月4日 12时30分
-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5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4日 11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 11时15分 - 2022年11月4日 11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罗工、梁工
- 联系方式:020-66886656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75800-84081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监督电话:020-6191871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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