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石牌塘边东大街10号103(朝阳楼#103)出租--电子竞投

招标信息 2022-10-20   |  人围观

标签: 消防设施  设备安装  交易  项目  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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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2﹞0656号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2-11-02 10:00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石牌塘边东大街10号103(朝阳楼#103)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石牌经济联社交﹝2022﹞0091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物业资产

(二)资产地址:石牌塘边东大街10号#103

(三)资产面积:30平方米

(四)资产用途:商铺

(五)资产现状:租赁(合同在2022年12月31日到期)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8900/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00/月

3、每次最高加价金额:1000/月

4、递增方式:即租金在第13个月开始递增,每满12个月递增一次,递增率为3%

5、交易竞投保证金为¥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1)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2)一个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

3)报名的最后一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4)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5)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租赁/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 2023-01-012032-12-31止;

免租期为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竞投成交价月租金的6倍。竞得人应于合同签订前2天将合同履约保证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方可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交易保证金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竞得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退回竞得人。

2、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同时竞投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另作处理。

3、本次交易项目出租面积为30平方米,租赁物业的竞得人(承租方)只能按物业性质使用,竞得人(承租方)已明确知悉租赁物业的租金不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为计算基数和计算标准,物业租金不随租赁物业建筑面积的变化而变化,日后竞得人(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存在误差要求变更(增加或减少)合同的租金,否则视为竞得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依约追究竞得人(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竞得人(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内确保各种消防设施完善和正常使用,物业的消防、水电设施等设备安装、维修、维护、更换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物业内部结构按交接现状使用,竞得人(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物业的内部结构。若需改变,必须得到我两社(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书面同意后才可以改变,否则视为竞得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依约追究竞得人(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行为、村、社对该物业进行升级改造或重建,竞得人(承租方)应将该物业无条件交还我两社(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无条件解除及终止合同,不得异议。

7、该交易项目物业没有办理产权证,权属石牌第十四、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竞得人(承租方)自行办理该交易项目物业的工商证照、消防证照、营业手续等,竞得人(承租方)无法取得该交易项目物业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消防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等的责任均由竞得人(承租方)自行承担,竞得人(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竞得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竞得人(承租方)支付交易项目物业使用费、管理费(如有)等,交易项目物业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标准计算。

8、水电费由石牌第十四、十五经济社按相关部门标准收取。

9、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五股份合作经济社签订合同和收取租金费用,各占50%。

10、在租赁期内,竞得人承担因使用租赁物业而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登记税,印花税及水、电、电视、煤气、网络、通讯、卫生、消防、垃圾、电梯、治安、安全生产等费用)。

11、本项目不接受曾经或正在与石牌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存在诉讼或仲裁关系的竞投人参与竞投。竞得人(包括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如果曾经或正在与石牌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存在诉讼或仲裁关系的,出租方有确凿证据的,即使竞得人取得交易确认书并予以公告,出租方均有权不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如因此造成出租方和项目业主方损失的,竞得人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12、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2-10-202022-10-31

(二)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2022-10-212022-10-31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三)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投开始时间:2022-11-02 10:00(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60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1000/月。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一旦出价,不予撤销。)

(五)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2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可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http://szjy.thnet.gov.cn/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朝阳东大街38号二楼

人:池瑞芬

话:020-38827797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门:交易部

式:020-37690255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21020

文件下载: 交易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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