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0-26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10-27 16:30:00 |
竞投开始时间: | 2022-10-31 10:00:00 | 起拍价: | ¥25,920元/年 |
至少加价幅度: | ¥1,000元/年 | 保证金: | ¥600,000.00元 |
延时周期: | 3分钟/次 | 最大延时次数: | 999 |
已延时次数: | 0 | 交易类别: | 出租 |
项目类别 | 商铺租赁 | 合同类别 | 商铺租赁 |
合同起始日期 | 2022年10月01日 | 合同终止日期 | 2043年09月30日 |
资产名称 | 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1-5铺位及旧粮仓 | ||
资产地点 | 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1-5铺位及旧粮仓 | ||
交易面积/数量 | 360.00 ㎡ | 建筑面积 | 360.00 ㎡ |
资产用途 | 商业 | 税费承担方 | |
资产交付日期 | 2022-10-1 | 资产交付方式 | 直接交付 |
行业要求 | 商业(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行业) | ||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 |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属于天马户籍自然人及持有营业执照并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凡拖欠天马七联组租金的个人及公司要缴齐所欠租金才可以通过审核资格。 | ||
其它条款 | 每5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2028年10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十;租金按年收取,每年10月1日前交付当期的年租金,先交租后使用原则;竞得者在签署合同后,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建筑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建筑施工工程进度无息退还:完成基础建筑工程退还30%(即15万元);完成钢筋混凝土框架架构建筑工程退还30%(即15万元);按图纸完成商业体建筑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40%(即20万元)。竞得者建筑施工前,须负责将原有的建筑物拆除和清理,并重新设计商业建筑体图纸,图纸须经天马七联组审核后才能开始进行施工,拆除清理费用和图纸设计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竞得者必须按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商业体。若竞得者中途退出,本联组有权解除合同,已收的交易保证金以及未退还的建筑保证金不得退回,归本联组所有。 | ||
合同附件 | 点击下载 | ||
其它情况说明 | 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竞得者须在本期限确保建筑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为竞得者的清拆及建筑施工期,竞得者需按照竞得价格支付给本联组一年的土地占用费。竣工验收合格后自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租赁期20年。如因流拍,开始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租赁年限不变,结束日期相应顺延。交付土地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者承担。租赁期期满后,本联组收回该土地,该商业体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七联组所有,竞得者无权转让或拆迁。竞投价格按每年每宗计算,实际面积不影响竞得价格;竞得者必须按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商业体;建筑商业体的图纸设计须与本联组协商,最后须经本联组审核通过,图纸设计费用由竞得者承担;建筑施工前,竞得者须将地上原有建筑物拆除清理,清拆费用由竞得者承担;竞得者负责办理报建报批手续,必须在完成相关部门报批后才可动工,如若竞得者没有获得相关报建报批部门批准而开始建筑施工的,后果自负,一切责任与天马七联组无关;建筑物验收后,竞得者自行报装水电,本联组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竞得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收土地补偿款属本联组所有,因征收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分配:①租期在2023年10月1日至2033年9月30日征收土地的,地上建筑物补偿款七联组占30%,竞得者占70%;②租期在2033年10月1日至2043年9月30日征收土地的,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双方各占50%。 |
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1-5铺位及旧粮仓出租终止公告 |
天马七联组经济联合社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1-5铺位及旧粮仓出租项目(交易编号:hczb2151)。因业主方需修改部分合同条款及交易保证金,提出终止交易申请,经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同意终止该项目。特此公告。 会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交 易 公 告 | |||||||||||||||||||||||||||
交易编号:hczb2151 | |||||||||||||||||||||||||||
会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1-5铺位及旧粮仓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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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 |||||||||||||||||||||||||||
三、行业要求: 商业(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行业) | |||||||||||||||||||||||||||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 |||||||||||||||||||||||||||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属于天马户籍自然人及持有营业执照并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凡拖欠天马七联组租金的个人及公司要缴齐所欠租金才可以通过审核资格。 | |||||||||||||||||||||||||||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 |||||||||||||||||||||||||||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 |||||||||||||||||||||||||||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2年10月26日 17点00分前通过新会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2年10月27日 16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 |||||||||||||||||||||||||||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竞得的竞投人请于2022年11月07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竞得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 |||||||||||||||||||||||||||
八、看样时间 | |||||||||||||||||||||||||||
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
九、公示时间 | |||||||||||||||||||||||||||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 | |||||||||||||||||||||||||||
十、竞投时间 | |||||||||||||||||||||||||||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0月31日10时3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 |||||||||||||||||||||||||||
十一、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 |||||||||||||||||||||||||||
竞得人需在2022年11月07日17时00分前到交易中心提交审核资料。 | |||||||||||||||||||||||||||
十二、其他信息 | |||||||||||||||||||||||||||
每5年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2028年10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十; 租金按年收取,每年10月1日前交付当期的年租金,先交租后使用原则; 竞得者在签署合同后,缴纳的交易保证金¥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的建筑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建筑施工工程进度无息退还:完成基础建筑工程退还30%(即15万元);完成钢筋混凝土框架架构建筑工程退还30%(即15万元);按图纸完成商业体建筑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退还剩余40%(即20万元)。 竞得者建筑施工前,须负责将原有的建筑物拆除和清理,并重新设计商业建筑体图纸,图纸须经天马七联组审核后才能开始进行施工,拆除清理费用和图纸设计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竞得者必须按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商业体。若竞得者中途退出,本联组有权解除合同,已收的交易保证金以及未退还的建筑保证金不得退回,归本联组所有。 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竞得者须在本期限确保建筑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为竞得者的清拆及建筑施工期,竞得者需按照竞得价格支付给本联组一年的土地占用费。竣工验收合格后自2023年10月1日起,计算租赁期20年。 如因流拍,开始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租赁年限不变,结束日期相应顺延。 交付土地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税费均由竞得者承担。租赁期期满后,本联组收回该土地,该商业体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七联组所有,竞得者无权转让或拆迁。 竞投价格按每年每宗计算,实际面积不影响竞得价格; 竞得者必须按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商业体; 建筑商业体的图纸设计须与本联组协商,最后须经本联组审核通过,图纸设计费用由竞得者承担;建筑施工前,竞得者须将地上原有建筑物拆除清理,清拆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竞得者负责办理报建报批手续,必须在完成相关部门报批后才可动工,如若竞得者没有获得相关报建报批部门批准而开始建筑施工的,后果自负,一切责任与天马七联组无关; 建筑物验收后,竞得者自行报装水电,本联组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征收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竞得者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收土地补偿款属本联组所有,因征收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分配:①租期在2023年10月1日至2033年9月30日征收土地的,地上建筑物补偿款七联组占30%,竞得者占70%;②租期在2033年10月1日至2043年9月30日征收土地的,地上建筑物补偿款双方各占50%。 | |||||||||||||||||||||||||||
十三、联系方式 | |||||||||||||||||||||||||||
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经济联合社 | |||||||||||||||||||||||||||
联系人: 陈沃昌 | |||||||||||||||||||||||||||
联系电话: 13555662488 | |||||||||||||||||||||||||||
会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地址: 会城街新桥路12号公共服务中心5楼 | |||||||||||||||||||||||||||
联系电话: 0750-6674650 | |||||||||||||||||||||||||||
网址: http://sz.xinhui.cn | |||||||||||||||||||||||||||
会城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 |||||||||||||||||||||||||||
二0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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