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电子支气管镜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第一次、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有效期内的报名情况及我院院内审批结果,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与“深圳市诺洺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现就有关谈判邀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电子支气管镜维修服务项目的被邀请人“深圳市诺洺瑞科技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FYFW2022002;
2.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维修服务(单次维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4.预算金额:8.6万元;
5.最高限价:8.6万元;
6.采购需求:为确保电子支气管镜的维修质量,需使用原厂全新配件进行维修;
7.维修时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
8.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投标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情况(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9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自行下载,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1。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
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6月10日14:30(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一楼阳关采购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人:何工;
2.联系电话:0755-84532665。
附件:
1.用户需求书
2.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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