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项目已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党群工作与公共服务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廊临公服投资备【20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廊坊市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临空路以东,天村一街以南,浑九营路以西,航盛道以北。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航华北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553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230㎡,地下建筑面积2300㎡,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培训中心大楼(含10台全动飞行模拟机机位、动力中心、公共辅助大厅及其他配套训练保障设施用房)、门房两栋建筑以及室外配套设施(内部道路、体育设施、室外车位、围界门房及管线工程等)。预计满足华北地区飞行员每年复训+短训人次合计10008次。
2.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21543万元。
2.4招标范围:
勘察:本项目所在地块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地下管线探测等。
设计:本项目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设计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审核,含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BIM设计和VR设计)及委托人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
2.5质量标准
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6服务期限:
(1)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受托人收到委托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受托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并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和方案设计文件;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要求
①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5)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6)信誉要求:/
(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为本项目的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单位或与本项目的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项目的第三方施工图审查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
②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中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进行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7)、(10)项要求;
⑤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勘察方委派勘察负责人。
(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补偿,签约合同价中含方案设计经济补偿费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给第二名未中标人(人民币大写)叁万元(?30000.00元),第三名未中标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20000.00元)。
(10)其他要求: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2日08:30至2022年6月2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2投标人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7 月13 日 9 时 0 分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
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020-86132951
电子邮件: hejiaman@csair.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 朱雪、赵悦、魏然、封勋
电 话: 0312-4078990、18832233291
电子邮件: zhuxue@sstc20.com
传真(如有): 010-62688250
网址(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