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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图书综合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2-1378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7月5日 0时0分~2022年7月26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425.4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注释]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4.7 其他要求: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申请人须按《投标人声明》
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2年7月26日 11时0分 - 2022年7月26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5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7月5日 0时0分 - 2022年7月26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2年7月26日 10时45分 - 2022年7月26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5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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