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2-2023年度小型供水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JG2022-1448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8月2日 0时0分~2022年8月22日 14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642.153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资质条件: 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①小点的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②、③、④小点任一种的勘察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甲级; ④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及测绘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①小点的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②、③、④小点任一种的勘察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 ④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22年7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主办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主办方)为其缴纳2022年2月~2022年7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注:1、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2年8月22日 14时0分 - 2022年8月22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1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8月2日 0时0分 - 2022年8月22日 14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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