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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黄埔区黄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581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17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0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99.4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2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和(2)资质: (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人数不得超过3家。 注: 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 3.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执行。 1.2.3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4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若职称证无载明专业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所申报的专业为准。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1.2.5 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1.2.6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及收取合同款项。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7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若职称证无载明专业的,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所申报的专业为准。 2.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5时0分 - 2022年10月10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17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0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时45分 - 2022年10月10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余工、陈工
- 联系方式:020-82359589
- 代理联系方式:1339211085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237899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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