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之荔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三)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2-09-20   |  人围观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基础设施  生活垃圾  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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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之荔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三)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荔湾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之荔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优化提升工程项目(三)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584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10.0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5.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填写。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设计单位为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6.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建筑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7、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10、关于联合体投标: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 2022年10月10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0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时15分 - 2022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先生
  • 代理联系人:李秀凤、黄德兴、池锦俊
  • 联系方式:020-62306065
  • 代理联系方式:1524067891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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