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凤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信息 2022-09-21   |  人围观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  桥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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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凤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凤凰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588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9月21日 0时0分~2022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23848.26020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 1)和2)]的资质: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下列①、②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②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总负责方委派)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综合类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中标金额5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城市桥梁工程或城市隧道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证明)、合同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②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8、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6家单位(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多于3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设计总负责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三内容签署盖章)。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即2022年3月至8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按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2022年10月12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9月21日 0时0分 - 2022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 9时45分 - 2022年10月12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工
  • 代理联系人:任君
  • 联系方式:020-39910657
  • 代理联系方式:1356014636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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