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广东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政策法规 >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政府采购
负面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交易行为,优化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清远市财政局
2022 年 1 月 30 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更多内容请下载保标APP
ios版下载
Android版下载